一、本系统创卫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二、做好下属单位购物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搞好购物场所内外环境卫生,保证物品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并配备功能完善的卫生设施和休息室。如垃圾箱、室外公厕、休息座椅等,给群众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整理保存人大或政府屠宰监督检查和处罚有关资料。
四、整理保存开展定点屠宰检查资料和处罚资料,禽畜定点屠宰厂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负责人名单及电话清单。
五、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六、整理保存有关定点屠宰和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
七、督导定点屠宰厂健全内部管理资料。如: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屠宰数量统计,检验检疫记录,屠宰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资料,肉品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资料,消毒设施配置清单及消毒人员名单、消毒作业记录,污物、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作人员名单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八、会同规划局,按照服务半径选定、建设部分农贸市场,确保经营业户进入市场经营的需求。
九、制定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及治理整治方案。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垃圾、禽粪、污水、屠宰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措施落实。开展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十、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分区合理,标志明显;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无溢市和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自觉遵守市场管理,保持摊点及周围卫生清洁。活鸡、鲜鱼、熟食等重点摊位、业户严格卫生管理,达到有关食品行业卫生标准。相关资料形成文字存档。
十一、市场设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全天保洁,地面清洁,无卫生死角;集贸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数量达到要求、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有防鼠网,场内无积水。市场公厕为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冲式公厕,专人保洁,卫生良好,取缔旱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每个摊位自备一个密闭式垃圾桶,全部垃圾袋装化收集,定点投放,市场及周边保持卫生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场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定期投药、消杀,四害密度达标。开展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十二、集贸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无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集贸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无乱设摊点。
十三、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
十四、集贸市场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屠宰活禽摊位设置合理,实行隔离屠宰,上下水通畅,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有密闭容器,及时清理屠宰家禽废弃物,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十五、集贸(农贸)市场各类车辆管理规范,车位设置合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按规定管理好龙城市场、密州商城两处停车场的卫生。配备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清扫保洁制度,专人每天清扫,地面清洁。停车场内有密闭的垃圾箱、垃圾贮运密闭化。停车场有车辆清洗台,定时清洗,确保车辆内外整洁无污物,场内整洁,无卫生死角。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十六、按照《诸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行业卫生标准》要求,确保本单位、直属单位和被监管单位全部达到创城相应行业卫生标准。
十七、按照《诸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指引》要求,确保本单位、直属单位和被监管单位整理好2005-2009年的所有创建工作资料,并规范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