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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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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9 08:06:59来源 东方早报

  - 适用于参加医保新农合、病重急需抢救等病人

  - 恶意逃费者会被取消资格

  据央视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需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据悉,“先看病后付费”实施范围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病人不在范围内。恶意逃费者会被记入黑名单,取消该资格。

  据了解,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河北、河南、山东等多地先后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试点,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进行了试点,绝大多数是县级以下及县级的基层医院,而鲜见有大中城市的医院推行这项公共政策。

  专家认为,医保制度的完善是实施该制度的基础,到2015年,医保支付的力度将提高到75%,就算有个别患者逃费,医院也能保证基本不亏损。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要在县级以上的大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没那么容易。一方面是因为医保报销比例低。比如,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75%,市级医院可报销50%,在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此外,一部分无医保、无新农合就医者,如外来打工者等低收入自费群体等,无能力归还高额医疗费用。也就是说,由于大城市医院的欠款风险高,医院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这种医疗服务模式推行存在一定的困难。

  试点城市临沂市人民医院院长尹传贵曾对媒体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在大医院推开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医保和全国的财政机构并没有全国联网,医保结算存在很大难度;且由于户籍制度限制,病人身份很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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