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10月27日电 诸城青年马某因经商失败欠下巨额高利贷,为偿还巨额债务,他与李某签订房屋出售合同,在收取李某40万元购房款后,马某将同一套房屋过户给其债主刘某,后携妻子逃往深圳。10月25日,记者从诸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马某。
今年5月,经商失败的马某为偿还高利贷,在房产信息网上公开出售自己所有的房屋。李某因结婚需要,欲购买马某的房屋,并于6月15日与马某签订《城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分四次向马某支付了40万元购房款。
后来,二人约定7月24日上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是7月24日上午,马某骗李某说去外地出差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却在当日将房屋过户给了其债主刘某。7月25日22时许,马某携妻子潜逃至深圳,停掉手机,改变联系方式。李某联系不上马某,去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时,才被告知房屋已属刘某所有,遂报警。
记者10月25日获悉,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马某。(原载潍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