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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诸城警方提示:恶意透支、拒不归还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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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07:42:09来源 大众网潍坊频道

  大众网潍坊9月9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伏连修 庄利平)诸城市郑某到本市一银行办理贷记卡一张,透本金8万多元未归还银行,近日,郑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被诸城警方依法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1年3月7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到诸城一银行办理贷记卡一张,透本金80744.元,当银行多次追缴现金时,并未归还银行。诸城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即立案侦查。近日,诸城公安局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对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刑法》第196条第4项规定,恶意透支的,是指持卡人从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玩火者必自焚,等待郑某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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