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5日起,甲拌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氧化乐果等21种限用高毒农药在山东省诸城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凡是违法经营高毒农药者将严肃查处。
近日,诸城市根据农产品生产实际和法律法规要求,发布了《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的通告》。该市在继续清缴23种国家禁用农药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甲拌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氧化乐果等21种限用高毒农药,并明确规定全市不设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凡是违法经营国家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将严肃查处。据了解,该市已经审核定点经营门店426家,备案产品1028个。通告规定凡未取得农药定点经营资质的,一律不得经营农药;未通过备案审核的产品不得上架销售,一旦发现,均以涉嫌假劣农药予以查处。 (秦子虚 王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