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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工运史展馆(厅)资料征集公告

2024-12-19 10:56:16来源 诸城信息港

  为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总结历史经验,传承红色基因,全面展现我市工运发展历程,诸城市总工会现面向全市各级工会、广大职工、市民征集相关资料信息,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我市工会组织和各行业、各单位职工群众为争取和维护劳动权益所组织的斗争和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新中国建立、改革开放、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等阶段所作的贡献和工运人物事迹的各类文字、图片、实物资料。

 

  二、资料类型

  1.文字资料:现有历史性文字材料和书籍,包括史书、志书、大事记等。

  2.图片资料:反映历史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的图片。

  3.实物信息:反映工运历史的物品以及有关工运历史、企业历史、劳模先进人物的资料信息。

 

  三、征集方法

  根据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捐赠、寄存、复制等几种方式。

  1.捐赠:向诸城市总工会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图片、实物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展馆所有。

  2.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诸城市总工会工运史展厅展出并保管。市总工会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所有。

  3.复制:对于提供的诸城市工运史展厅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复印件或数字照像件,也可由市总工会复制、复印或拍摄数字相片。

  4.提供线索:对散落在社会上重要的史料、实物提供线索的,市总工会负责收集实物。     

  5.资料持有人可将资料电子文档(Word文档、电子图片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对有价值的资料,工作人员将进行登记归类,存档保存。对于纸质资料和照片等,持有人如有意保留,工作人员可复制后将原件返还提供人。对于提供和使用方式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6.上述捐赠、寄存、复制等资料 ,一经采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五、其他要求

  1.报送资料时请提供简要的情况介绍,联系人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2.持有者应保证所提交物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

  3.欢迎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工运历史爱好者、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玥    王振兴 

  电  话:6212478、6217203

  地  址:诸城市总工会(诸城市和平街171号,邮编262200)

  邮  箱:zcghxjb@163.com

 

诸城市总工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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