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为民服务中心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加强中心运行管理,确保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门清办结”和“一条龙服务”需求。
一是部门单位负责人到窗口办公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方便群众实际,进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到窗口现场签批办理相关事项;分管为民服务工作负责人原则上每周安排两天时间在中心带班、办公,处理分管工作业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主任(科长、所长)要全天候在窗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业务,负责群众咨询,接收办件申请,及时审核办复。
二是行政管理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在窗口接收办复制度。各部门单位把与企业、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全部纳入中心,把接待、受理、咨询、办复等工作转移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行政管理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三是行政管理事项公开透明办理制度。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实行事项办理“九公开”、“六类事项办理制”。各进驻部门单位通过办事指南、宣传版面、网站等形式,将行政管理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健全完善即办事项直接办理制、一般事项承诺办理制、联办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补办事项 补充办理制、退回事项答复办理制等,确保事项办理规范运作。
四是现场勘查由窗口协调制度。围绕建立部门执法管理和窗口审批服务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处理好部门单位执法工作和窗口业务的关系。对群众的需求诉求,一般简单的政策咨询或行政管理事项的服务咨询要即接即办,窗口工作人员解决不了的由部门单位加派力量到中心解决;对需要现场勘查的事项,窗口接到群众申请后,调度指挥部门相关科室迅速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向群众作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因职责权限需其他部门配合办理或到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的,由首接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原则上所有问题都必须在中心解决。
五是审核签批网上运行制度。切实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建设,形成“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处理”的行政办事和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企业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审批、个人事务办理等业务网上受理和办理。各部门单位配套安装中心网上办公平台终端,实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线网上签批与定期到中心现场办公签批相结合,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同步加强“12341”民生服务热线建设,24小时全天候受理群众电话需求诉求,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派单的办理、处置,按时间要求及时办结群众反映事项。
六是并联审批制度。积极探索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压缩承诺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对同一个行政管理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办理的,由中心管理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发证,牵头有关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从受理到办结实行同步审批。对申办事项涉及到的收费项目,相关部门单位应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列好清单,经中心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开具收费票据,申办人持票到银行专设窗口缴纳,实现“一个窗口收费”,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